省文联、省作协长篇小说精品创作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动安徽省文学事业繁荣发展,促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省文联、省作协开展文学创作精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宗旨
弘扬时代主旋律,推进文艺精品创作,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
每年扶持10部重点长篇小说作品创作及出版。
三、实施办法
(一)申报:凡安徽籍文学创作者均可申报。申报者应具有较强的创作实力、严谨的创作态度和较高的思想艺术追求。主题健康,有较充分的生活和艺术准备的选题均可申报。
(二)评审:省文联、省作协设立长篇小说精品创作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工作。省作协聘请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申报的选题进行评估、论证。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投票选出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入选的选题须获委员人数2/3以上的赞成票,经省文联、省作协审批后公布。
(三)扶持:对于入选的重点作品给予3-5万元扶持经费,由省文联、省作协帮助明确创作计划,定点深入生活,并约请全国名刊、名社编辑对每部作品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帮助作品公开出版,与中国作协创研部、《文艺报》等积极联系,大力推介,集中召开研讨会,在全国形成声势,形成影响,推出一批新人。对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作品,将给予进一步的奖励。对重点扶持作品,省文联、省作协有优先使用权。
(四)考评: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公布后,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推荐单位、申报人3方签订合同,确定各方的权利和责任。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和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定期了解作品的创作情况。推荐单位年度结束应向办公室通报作品的创作情况。作品一般应在1-2年内完成。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向办公室作出说明。
四、申报程序
(一)重点作品扶持选题按年度进行申报。申报开始前,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发布征集通知和重点作品扶持专项选题。
(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作者,无论是否省作协及其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均可向所在地省作协团体会员单位申报。各推荐单位在对申报选题做出筛选后,报送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
(三)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向部分出版单位、文学期刊、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重点文学网站或其他单位及重点作家定向征集作品选题。选题由有关单位经作者同意后直接推荐申报。
(四)申报者须依照征集通知要求提供创作计划、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和推荐单位对此负有保密责任。
(五)申报表(纸质文件10份并同时发送电子文件)请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送到省作协办公室。申报表可在省文联网站(http://www.ahwl.org.cn)下载。
五、工作纪律
严格论证与审批程序,防止不正之风。参与推荐、论证和审批的人员,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论证和审批结果的不正当行为,如有违反,有关人员的工作资格和有关选题的申报资格均予取消。
联系人: 省作协祝越、余同友。
电话:0551—2888244 电子邮箱:ahzx1971@126.com。
地址:合肥市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6层613室。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省文联、省作协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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