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文联的主要职责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482 更新时间:2021/11/26 19:02:16

 

绩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绩溪县委领导下的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动员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致力于繁荣我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艺规律,继承优良传统,推动自主创新。积极促进全县各民族文艺家的团结,加强对外交往和交流,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贡献力量。

(三)对各团体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文艺评奖、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讨论、调查研究、出版文艺丛书、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四)培养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积极推进文艺创新,表彰奖励优秀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文艺人才。

(五)尊重各民族的文艺传统和特点,重视培养少数民族的文艺骨干,发掘整理翻译抢救民族民间文学艺术遗产,加强县内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

(六)积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巩固党内外文艺工作者,专业和业余文艺工作者以及各艺术门类之间的亲密联系,发展我县文化艺术事业。

(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有关政策,发展为繁荣文艺服务的文化产业。

(八)贯彻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奉献力量。

(九)负责对县各文艺协会、文艺界人士的联络、服务、协调的职责,开展多种多样的文艺创作研讨、文艺评奖、纪念活动,总结交流创作经验。

(十)加强与上级文联,兄弟县、市(区)文联的联系,增进友谊,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一)管理县内各文艺协会办事机构;

 (十二)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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