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文联主要职责
根据《绩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2010年12月25日绩溪县文联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规定,绩溪县文联主要职责是:
1、团结全县文艺工作者,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致力于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团结人民、鼓舞人民、教育人民的作用,为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奋斗。
2、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借鉴和吸收世界优秀文化;对各类优秀创作和表演或其他文艺成果,给予表扬和鼓励。
3、鼓励和支持文学艺术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学习,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加强艺术实践,交流创作经验,不断提高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
4、积极发现和培养新人,不断扩大文艺队伍,特别要重视扶植新生力量,加强对青年文艺工作者的辅导工作。
5、绩溪县文联对所辖各文学艺术团体负有联络、协调、服务和指导的责任。加强文艺界的团结,努力为我县广大文艺工作者营造一个团结、安定、民主、和谐、改革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强与县内外文艺界和各种文艺团体的交流,增进与县内外文学艺术家的友谊。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县文联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中在职编制3人,实有4人。县文联主席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不占文联编制。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文联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县,增强文化创造活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自觉地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坚守艺术理想和艺术良知,主动承担起弘扬先进文化、引领社会文明风尚的时代责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着眼于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文艺人才培育工程。继续实施精品战略,丰富艺术门类作品的创作、展示和大赛活动,积极打造流动文化服务平台,有力推进我县文化建设,宣传绩溪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文艺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县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县文联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8.33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6.368万元,占93%;住房保障支出1.97万元,占7%。
附件:
1.绩溪县文联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1
2. 绩溪县文联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附件2
3. 绩溪县文联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3
4. 绩溪县文联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4
5. 绩溪县文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附件5
6.绩溪县文联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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